自动化专业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17-06-05 点击数:

为了不断完善自动化专业的课程体系构成,使其能够更好的实现对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支撑,需要定期对现行的课程体系进行合理性评价,根据评价结果、专业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不断修订专业课程体系,特制订自动化专业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的管理办法。

一、课程体系评价责任人及职责

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组织机构为电气信息工程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在学院院长和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由评价工作组负责组织和实施。责任人及职责见表 1 所示。

表 1 评价责任人及其职责

责任人或机构

职责

院长、教学副院长

评价与反馈工作负责人,统筹协调评价与反馈工作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

制定评价方法,起草评价问卷,组织召开评价与反馈

评价工作组,包含正、副组长各 1 人, 组员 6-8 人

评价问卷的发放、回收,反馈意见的整理与总结

二、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的内容与方式

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的主要内容:

1. 课程体系构成是否能够全面支撑毕业要求的指标点;

2. 课程体系中课程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指标点能够对应并可落实。

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的人群:

教师、学生(含毕业生)、社会(含用人单位、第三方及利益相关方)。

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与反馈的途径:

纸质调查问卷、电子邮件、电话咨询、专家会议、师生座谈、微信校友平台等。

三、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与反馈的周期

专业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与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制(修)订同步,两年进行一次。

四、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与反馈的流程

院长和教学副院长组织电气信息工程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讨论确定评价方法,起草评价问卷;由评价与反馈工作组以多种途径向评价人群发放评价问卷及回收反馈意见;评价与反馈工作组正、副组长负责反馈意见的汇总与整理,总结后上报给电气信息工程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电气信息工程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根据评价反馈汇总意见,在院长和教学院长的指导下,进行课程体系的修订。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自动化专业

二〇一七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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