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信息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方案

作者: 时间:2024-03-27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东北石油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硕士研究生复试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小组技术及后勤保障组复试监督检查组

二、复试安排

各学科专业根据缺额和申请调剂考生人数等情况,安排一轮或多轮复试。一志愿上线考生须参加第一批次复试。

(一)复试时间

第一批次复试时间:2024331日(预计),具体时间学科负责人会通知考生。

  其它批次复试时间:待国家调剂系统开通后进行,具体以学院网页公告公布时间为准。

(二)复试程序

1.材料审核电子版

1)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学历证明材料:

1)应届考生须出示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学生证及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扫描件。

2)往届考生须出示身份证、初试准考证、本科(含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学信网出具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扫描件。

3)国外学历人员须出示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同时提交《学历学位国家认证书》的扫描件。

2)须提交考生签订的《诚信考试承诺书》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扫描件,不按要求提交视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按需提供学习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大学学习成绩单、本科毕业论文(提供题目、目录、摘要)、科研成果(发表论文、专利、竞赛获奖等)、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等。

4)调剂考生还须提交《东北石油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扫描件。

2. 复试形式

本次采用线上综合面试方式进行。

3. 复试内容

主要包括:

1)学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专硕注重对考生专业理论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3)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4)大学阶段至今的学习工作情况及成绩。

5)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6)外语听说能力。

7)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8)科研协作能力、团队意识、应变能力等。

9)思想政治品德、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10)心理健康情况。

4.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可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包括专业素养和能力(5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50分),两部分。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1)对同等学力的考生,须加试2门其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单独评分。

2)每科加试科目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要求

1.所有达到A类地区《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考生。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接受我院复试通知的调剂批次复试成绩和学术条件的要求:具体以学院网页公告公布时间为准。

2.原则上所有学科专业均按不低于120%比例实行差额复试。各专业综合考虑每位考生的总体情况,择优确定复试名单(最后一名并列时,均可进入复试)。

3.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复试线要求的考生以及接受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四)体检

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校医院组织。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研究生部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

 三、复试组织管理

(一)各硕士点成立5人以上的试小组,负责本硕士点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以硕士研究生导师为主。

(二)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复试人员在面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三)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制度,切实维护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四)有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复试工作人员应执行回避制度。

(五)所有参加复试工作人员在复试过程中禁止单独与考生及其亲属接触。

(六)复试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问答情况记录任何人不得改动。

(七)每个复试工作小组设秘书1-2人,负责本小组考生复试问答情况的记录、录音录像、技术保障等工作。复试结束后,及时统计所有考生复试成绩,将复试小组成员评分表及所有原始记录材料、录音录像资料妥善留存。

(八)对复试工作中营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九)对提供虚假资格审查、学习证明等材料的,或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调剂工作

(一)调剂原则

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或复试后拟录取考生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专业方可接收调剂。

(二)调剂基本要求

1.分数: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均达到教育部规定的A类地区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须符合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专业: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个学科门类范围内。

4.我院复试通知的调剂批次复试成绩和学术条件的要求:具体以学院公告公布为准。

5.符合教育部和学校规定的其他调剂政策。

(三)调剂程序

1.调剂工作一律在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我院将根据专业需求及复试录取实际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计划余额信息,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2.2024年调剂系统开通后,调剂考生登录“调剂系统”认真填写、提交调剂申请。我院将向符合复试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于收到复试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后必须按时参加复试。复试结束后,合格考生将收到我校通过调剂系统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有效,超时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规定时间”以调剂系统发送信息为准。

3.由于各专业剩余计划和申请调剂考生人数不同,按需要可进行一轮或多轮复试。在每一轮复试周期内,学院将结合各专业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考生的学科专业、初试分数、初试科目、学业水平等总体情况确定复试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调剂生复试遴选原则详见学院复试工作方案。

4.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12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我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四)注意事项

考生应谨慎对待调剂志愿,并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向学院或学校表达个人复试意愿,对于接受复试通知后无故不参加复试的考生,我校将进行失信登记记录,今后将不再受理该考生的调剂申请。

五、考生复试操作规程

1、各学科提前调试复试平台,做好复试工作突发紧急情况预案,确保复试顺利进行。

2、各学科复试小组负责人或秘书通过电话或其它方式提前与接受复试学生沟通,确定复试时间段。原则上每生复试时间控制在10-20分钟。

3、每名考生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各学科复试完成录音、录像资料交由学院研究生秘书统一管理、保存。

4、各学科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要建立健全“三随机”工作机制。

5、各学科在完成线上复试工作24小时内,把复试评分表提交给学院研究生秘书。由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人汇总后提交研究生部招生主管部门。

六、录取工作

(一)考生的录取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5×初试权重(70%)+复试成绩×复试权重(30%)。

(二)依据一志愿优先原则,各专业按考生总成绩分别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最后一名并列时,取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仍并列时,取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

(三)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

1.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品德心里健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未通过或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5.在资格审查、复试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在考试过程中舞弊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7.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

(四)我院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展入企实践专项(含“龙江工程师学院”)招生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专项计划研究生须在研究生复试环节确定,根据学院复试前制定的具体实施细则,在各学科招收的全日制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中,分批次根据考生的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征得考生同意的情况下选拔不低于20%的名额实施专项计划(专项计划录不满时,处于后20%的同学不同意进入专项计划,则顺延录取,直到专项计划录满为止),并在公示环节备注“XX 专项计划”等相关字样,报研究生部备案。

)经复试合格确定的拟录取考生经学校统一公示后,还须上报国家审核,最终录取结果将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七、其他事宜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东北石油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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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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