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龙江振兴发展,促进产教深度融合,全面深化我校研究生分类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 号)、《东北石油大学关于深入推进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改革专项》(东油研发[2024]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改革专项试点工作制定电气信息工程学院实施办法。
一、招录形式
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龙江“4567”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面向我院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展入企实践专项(含“龙江工程师学院”)招生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专项计划研究生须在研究生复试环节确定,根据学院复试前制定的具体实施细则,在各学科招收的全日制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中,分批次根据考生的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征得考生同意的情况下选拔不低于20%的名额实施专项计划(专项计划录不满时,处于后20%的同学不同意进入专项计划,则顺延录取,直到专项计划录满为止),并在公示环节备注“XX 专项计划”等相关字样,报研究生部备案。
二、培养方式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基本修业年限为 3 年。采取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学生入企实践期间执行“双导师制”,配备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各一名。其中“龙江工程师学院”专项研究生职称资格认证标准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关于龙江工程师学院贯通工程专业学位硕士培养与工程师职称资格认证工作的指导意见》(黑教联[2023]20 号)执行。
三、专业实践
专项计划研究生优先满足校级产教融合研究生工作站专业实践岗位需求。实践岗位不足的,再结合专业领域特点选择院级产教融合工作站及实践岗位。学院需在专项计划研究生入学当年10月份前,将研究生相关入企信息报研究生部备案。
实践方式主要以进入产教融合研究生工作站开展实习实践、项目研究等为主,实践形式包括研究生到行(企)业生产实习、顶岗实践或挂职锻炼等;项目研究应在产教融合研究生工作站、联合共建实验室、联合共建新型研发机构等开展以行(企)业技术研发项目或工程建设项目为主体的课题研究。
(一)实践内容。实践内容可以是解决企业生产、研发过程中的具体技术问题或实际工程项目中具体实施环节的关键问题,也可以是具体工程应用场景下的现场教学、实操训练以及数字化虚拟实验等工程实训类项目。
(二)实践管理。研究生赴企实践全部上线至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以保障专项培养质量。各学科要严格掌握学生外派情况,校内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全程掌握研究生专业实践与学位论文研究情况,企业院所负责实施学生在企期间的监督与保障。
(三)实践考核。校企双方共同组建专业实践考核工作小组对学生在企实践情况开展阶段性考核和总结性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实践主要内容、实践计划执行和完成情况、主要实践成果等方面,全过程考核通过后方能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环节。
(四)实践要求。研究生应按照培养方案要求,深入企业开展专业实践,且专业实践环节成绩考核达到良好以上。企业专业实践训练时长需累计达 12 个月及以上,其中在企业进行的集中专业实践时长不少于 6 个月。
注:除“专项计划”外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仍按照培养方案要求,由学院组织开展专业集中或分段方式的入企实践。
四、学位论文
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可以是一个完整的工程技术项目的设计或研究课题,或者是技术攻关、技术改造专题,也可以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等。
论文工作须在校企双导师指导下,由学生本人独立完成,具备相应的技术要求且工作量饱满,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先进性、实用性,并取得较好成效。
五、其他要求
专项计划研究生校内导师原则上由学院统筹分配,招生名额优先向入企开展实践锻炼或有校企合作项目等工程经验丰富的导师倾斜,可以不在导师限定名额内分配。
各学科应积极主动对接企业院所,依托现有课题或联合申报研究课题和工程技术项目,组织教师联合企业专家开展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及教学模式改革,通过项目合作加强校企联合培养工作站建设,夯实校企合作育人模式,构建校企深度产教融合的长效机制。
东北石油大学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2024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