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断完善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的课程体系构成,使其能够更好的实现对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支撑,需要定期对现行的课程体系进行合理性评价,根据评价结果、专业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不断修订专业课程体系,特制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的管理办法。
一、课程体系评价责任人及职责
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组织机构为电气信息工程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在学院院长和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由评价工作组负责组织和实施。责任人及职责见表 1 所示。
表 1 评价责任人及其职责
责任人或机构 |
职责 |
院长、教学副院长 |
评价与反馈工作负责人,统筹协调评价与反馈工作 |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 |
制定评价方法,起草评价问卷,组织召开评价与反馈 |
评价工作组,包含正、副组长各 1 人, 组员 6-8 人 |
评价问卷的发放、回收,反馈意见的整理与总结 |
二、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的内容与方式
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的主要内容:
1. 课程体系构成是否能够全面支撑毕业要求的指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