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石油大学关于党支部设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6-28 点击数:

东北石油大学关于党支部设置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印发的《关于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中实施“三推两强”工程的意见》(黑高工委字[2015]28号)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党支部建设,增强战斗堡垒作用。经研究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我校各二级党组织基层党支部设置要求如下:

一、教工党支部:

1、各二级党组织设立基层党支部,正式党员至少为3人方可设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根据工作需要建立联合党支部。党支部人数不宜过多,对党员人数超过10人(含10人)的党支部可成立党小组。

   2、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党章规定,党的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的职数应是单数,以3-5人为宜。最多不超过7人。可分别设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3年。

2、各二级单位办公室不单独设置党支部,单位领导、学生辅导员和办公室相关人员中的党员,分别加入教师或学生党支部。同时,二级党组织机关人员不兼任党支部书记

3、学校教辅单位党员人数较少的,建议合并党支部(具体支部数量党委组织部将分别通知各单位)。

4、根据我校离退休党员的实际情况,校本部离退休职工管理处设置4个党支部;秦皇岛分校党委,设立离退休党支部2个。为保证离退休老党员的身体健康,离退休党支部书记一般年龄不超过70岁。

二、学生党支部

1、各二级学院,本科生学生班级正式党员达到3人的,成立班级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三人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年级、专业、班级联合党支部。研究生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年级或专业党支部。学生党支部隶属二级党组织进行管理。

2、学生(含研究生)支部书记全部由学生担任。大学生党支部书记(教工,科级干部)负责的学生支部,可选举1名学生副书记,具体负责支部的工作。

3、取消原大学生党总支,相关工作职责由各院党委直接负责学生发展党员及学生党支部建设工作,二级党委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发展学生党员年度计划由学生支部等额推荐,学生工作组研究把关,直接上报二级党组织审议或审批。

三、各二级党组织请在712日下班前报送教工党支部书记名单;720日下班前,将新成立的党支部请示文件报送组织部备案。

                            东北石油大学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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