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
民主评议党员和评选“先、优、模”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党委、直属党总支:
根据上级要求和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民主评议党员和评选“先、优、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组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为依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推进“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为目标,认真做好2017年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过评议进一步弘扬党内正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进党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纯洁党员队伍,提高党员素质,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评议内容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以保持和发挥共产党员先进性为重点,结合过去一年我校工作实际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重点查找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深刻分析原因,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以自我教育为主,主动查找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坚持发扬党内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持边学边查边改,切实解决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使之提高认识、解放思想、完善机制、科学发展。
三、评议方法
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二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以党支部为单位,按以下步骤进行:
1.学习动员。评议前各基层党支部要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突出学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觉悟。
2.自查总结。党员按照评议内容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过去一年来的个人表现、思想、作风和工作实际向党组织做思想、工作汇报。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科学发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的要求,分析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党组织要检查每位党员思想、工作汇报是否符合实际,谈成绩是否实事求是,谈不足是否客观实在,保证党员思想、工作汇报质量。
3.支部评议。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有群众代表参加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单位人数较少的,可吸收全体教职工参加,学校和基层两级机关党支部可适当吸收基层服务对象代表参加,学生党支部评议要吸收普通学生代表参加。由党员个人总结汇报,党员互评,群众参评。会上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目的。
4.大学生党员述责答辩。大学生党支部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基础上,还要组织有党员的班级召开主题班会(党员述责大会),党员向本班全体同学进行述责,每名党员述责时间在10分钟左右。大学生党员要撰写述责材料,重点围绕党性修养,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履行党员义务为学校、老师、班级、同学服务等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情况、党支部书记、委员履行职责情况、党员责任区工作情况、所受奖惩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进行述责。述责材料一般不超过1500字。党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述责的,也要形成书面材料,由支部委托其他党员代为述责。无故不进行述责的党员,党支部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各班级在召开述责大会时,相关二级党组织要委派非本班级正式党员1-2名参加,负责会议的组织、测评票的收发工作等。测评票收齐后要及时交党支部书记保管,注意保密。原则上主抓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党支部书记至少参加一到两个班级的述责大会,党委组织员要到分管的每个二级学院至少参加一次大学生党员述责大会。
5.民主测评。对教职工党支部党员的测评,原则上以二级党组织为单位统一召开教职工大会进行;人数较多的可以以党支部为单位吸收群众参加进行测评。对学生党支部党员的测评,由所在班级全体同学对述责党员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意见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参会人数不能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
6.讨论定格。在逐级听取下级党组织关于评议情况和关于党员定格建议的汇报后,二级党组织召开全体委员会议,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和党员的实际表现,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党员定格标准(见附件一)定格。要做到定优秀的(比例不超过30%)能够成为党员学习效仿的榜样、定合格的能够做到各方面符合党员的要求、定不合格的必须做到依据充分。
7.组织处理。要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党员负责的态度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党员的不足,党组织要积极做好帮助教育工作。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可采取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党内除名等措施,要形成书面材料,严格按照组织程序逐级呈报和审批。
8.分析总结。评议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党组织要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总结,特别是对评议过程中发现的党员队伍中和基层党组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查找原因、拿出措施、限期整改,并向全体党员通报整改情况。
四、评优办法
“先、优、模”评选工作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在纪委的监督下进行。由组织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级党组织共同参与,搞好评选工作。
1.基层推荐
(1)校级先进二级党组织在自评自检的基础上,可以自荐或由组织推荐。其他校级和二级拟表彰的“先、优、模”评选推荐工作,都要根据评选推荐条件,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基础上进行。
(2)推荐方法采取首先由基层党支部大会讨论提名,采取民主集中的方式自下而上逐级进行遴选推荐。
(3)在充分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二级党组织全体委员会议研究,参照学校拟评选的“先、优、模”名额和评选比例,确定本单位的“先、优、模”拟推荐名单,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问题后形成事迹材料上报党委组织部。
2.审查与测评
党委组织部要在评议结束后,对各二级党组织推荐的“先、优、模”以及申报的先进二级党组织是否具备资格进行重点审查。对因存在问题、不具备评优条件被取消评优资格的,不再增补。在资格审查基础上,向学校党委提出推荐建议。
3.汇总上报
党委组织部综合汇总各方面情况后,择优提出拟表彰的“先、优、模”建议名单,征求校纪委、教务处、安全稳定与保卫处等部门意见无问题的,提交校党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
4.党委表彰
(1)经校党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后,向全校公示3天。公示无问题的,正式下发文件进行表彰。
(2)结合庆祝建党96周年,对“先、优、模”进行宣传和表彰,树立先进典型,营造“学典型,争先进”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对本次评议、评优工作高度重视,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加强领导,认真安排组织部署,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按时完成党员民主评议和“先、优、模”推荐工作。
2.切实保证全体党员按时参加评议工作。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的全过程,但是不参加党员定格,不作为评优对象。评议情况和结果作为预备期内考察的一项重要内容。
3.要以民主评议为契机,进一步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特别是要做好对“毕业留档党员”、“待分关系挂靠党员”、“离校关系滞留党员”等特殊类型党员的清理工作,并逐级上报。
4.推荐“先、优、模”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体现公平、公正,择优推荐。优秀大学生党员的评选采取先由所在二级党组织讨论推荐人选,再由学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评,按照规定名额确定人选。
5.处级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校内优秀党员和模范党务工作者的评选,但教学院系党支部书记、处级辅导员和专职党委组织员不受此限。
6.各二级党组织报送的“先、优、模”推荐名单中,同类人选达到2人及以上的要排序上报。
7.各二级党组织推荐的先进党支部,应重点从各二级党组织在开展“百优支部”创建活动中选、树的先进典型(《关于在全校开展优秀党支部创建活动的通知》2016年5月23日下发的通知)中推荐,学校党委将授予其“东北石油大学优秀党支部”荣誉称号;学校党委将对评选出的优秀党支部的活动经费、活动场所、办公设施等方面优先给予保障和支持。
各二级党组织要在4月20日前完成评议和评优工作,并将党员定格名单、党员评议民主测评汇总表、学生党员述责测评汇总表、“先、优、模”推荐名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统计表和事迹材料纸质版加盖二级党组织公章后(相关材料电子稿按单位统一发送至邮箱nepuzzb@126.com)上报党委组织部(机关楼435)。
联系人:宫龙江 电话:6504223
附件一:《党员定格标准》
附件二:《党员评议民主测评票》、《党员评议民主测评汇总表》、《学生党员述责测评票》、《学生党员述责测评汇总表》
附件三:《“先、优、模”评选条件及名额》
附件四:《撰写“先、优、模”事迹材料的要求》
附件五:《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统计表、不合格党员名单》
中共东北石油大学委员会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