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选调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党委、相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2017年选调生工作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选调生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调数量和对象
1、推荐数量:70名(见附件2)。
2、推荐对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校应届毕业生。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不列入此次选调范围。
二、选调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基层群众怀有深厚感情。
2、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至少连续一年(或两个自然学期)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主要包括:校学生会、团委、青协、社联、大学生创业中心部长及以上职务;校级社团负责人;院学生会、团委、青协、社联主席(副书记)或副主席;班长及团支部书记;大学生党支部书记(如党支部书记由教师担任,学生担任副书记也可以)。
7、品行端正,肯于吃苦,甘于奉献,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并具有发展潜力。
8、身体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9、凡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明确提出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能报考。
三、选调程序
1、确定推荐名额。根据各学院2017年党员毕业生数量,同时结合近两年选调生报名和录用情况,科学确定各学院推荐名额。
2、人选报名和组织推荐。各学院报名和组织推荐时间为
3月20日
至
3月
24日
。
一是个人申报。各学院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如实填写《2017年选调生报名推荐表》(正反两面打印,见附件3),考生在填报招录岗位时需填写到具体的县(市、区)。
二是初审把关。各学院党组织对学生个人申报情况进行审核,提出拟推荐人选初步名单。本着引导毕业生回家就业、回乡创业,扎根基层、锻炼成长的原则,各学院在报名推荐环节要优先考虑报考生源地的学生。
如各学院存在有未使用名额或缺少名额的情况,请于3月23日17:00前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将进行统一调配。
3
月24日
17:00前,将本院《2017年选调生报名推荐表》(正反两面打印)、《选调生报名推荐人选简要情况汇总表》(附件4)、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蓝、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为130×160像素,分辨率350dpi,颜色模式为24位RGB真彩色,照片以学院+姓名命名),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推荐表和汇总表纸质版各1份),推荐表、汇总表和照片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nepuzzb@126.com(由各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
三是资格审查及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汇总各学院推荐情况进行复审,严格把关,按照各学院推荐名额等额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名单。推荐人选名单经学校组织部在校内公示(时间为3天)无异议后,于3月31日17:30前指定专人登陆“龙江先锋网”选调生招录专栏,按照要求统一填报学校推荐人选个人相关信息。同时,将学校推荐人选名单报送选调生招录工作办公室(省委组织部干部调配处)。
3、二轮选报和打印准考证。
4
月
5
日
,各地报名数量情况在“龙江先锋网”进行公告。
4
月
6
日
17:30前,学校推荐人选可以自行登陆“龙江先锋网”选调生招录专栏,根据各地报名数量进行二轮选报(仅能修改本人的报考岗位信息),并将修改后的选报信息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及时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
4月
6日
20:00前未向学校组织部报送修改选报信息的,视为没有此情况)。学校党委组织部统计汇总后,于
4
月
8
日
前将修改后的本校《选调生报名推荐人选简要情况汇总表》及推荐人选的《2017年选调生报名推荐表》(汇总表和推荐表各1份)报送选调生招录工作办公室。
4
月
9
日
,二轮选报后的各高校推荐人选信息在“龙江先锋网”进行公告。每个县(市、区)报考人数(包括省内和省外高校)与招录数量达不到5:1的,可根据有关规定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相应减少招录岗位,并将其列为面谈备用人选的选报岗位。
4
月
10
日
8:30至
4
月
12
日
17:30,人选登录“龙江先锋网”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黑白、彩色均可)。
4、笔试。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考生于考试当天在本校选派专人统一组织下,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笔试定于
4
月
15
日
左右在哈尔滨市集中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在笔试准考证中注明),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申论》,笔试总成绩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200分)+《申论》成绩(满分100分),满分300分。从笔试阶段开始至以后各个环节,如出现人选空缺情况,一律不再进行递补。
5、面谈。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每个县(市、区)选调数量等额确定正式面谈人选名单。同时,在所有剩余考生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不分岗位),依次确定前100名作为备用人选进入面谈环节。面谈前,对面谈人选要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龙江先锋网”),并发放面谈准考证。未按规定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填报资料不实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面谈主要了解人选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交往等方面能力,并分别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定性评价。
现场资格复审时,除100名备用人选外,正式面谈人选要现场签订个人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不能主动放弃选调资格,否则毕业时不予调档、不予派遣。
面谈定于5月上旬在哈尔滨市集中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龙江先锋网”)。面谈后,所有空缺的选调岗位由备用人选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进行选报,直至所有空额报满为止。
以上涉及按照笔试总成绩排名的环节,如笔试总成绩相同,则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者排名列前。如笔试两科成绩均相同,则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排名情况。所有涉及成绩排序环节,均为省内省外高校考生同等标准、共同排序。
6、组织考察和体检。组织考察和体检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统筹协调下,由各地组织部门具体实施。组织考察重点了解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组织协调能力、纪律观念和发展潜力等方面情况。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实施。考察和体检工作于5月下旬结束。
7、办理录用手续和岗前培训。省委组织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各地正式选调人员名单。各地组织部门与选调人员签订最低服务年限承诺书,规定选调生在省内最低服务年限5年,期间未经省委组织部同意违约调出省外或自愿辞职的,取消选调生及公务员身份,不予调档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原则上,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分配到有空编的乡镇工作,博士研究生可分配到有空编的县(市、区)机关工作。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选调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五、选调生的管理和使用(详见省委组织部通知)
六、纪律要求
各学院党委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认真做好人选推荐工作。对存在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等违规问题的学院,坚决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取消该下一年度推荐选调生资格。同时,各学院党委要采取有力措施,务必确保推荐的毕业生足额参加选调生笔试。
考生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取消此次报考资格。考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此次报考资格,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七、其他事项
“龙江先锋网”(www.ljxfw.gov.cn)作为本次黑龙江省选调生招录唯一指定网站,将全程发布相关招录信息,请各学院及参与选调人员随时关注该网站。如因本人原因错过网站相关信息,导致无法参与招录相关环节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办公地点:机关楼435室;联系电话:6503852、13224580459;联 系 人:徐广洲
附件:1、2017年选调生招录计划安排
2、各学院选调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3、2017年选调生报名推荐表
4、选调生推荐报名人选简要情况汇总表
5、省委组织部选调工作通知
东北石油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7年3月16日